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作日消息称,经报国务院批准,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这是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主要是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就可以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不满15年,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