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召开了全省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视频会,根据国务院新近出台的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将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将于2014年3月1日开始实施。
自3月1日起,企业按年度在规定的限期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股东(发起
人)缴纳出资情况、资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今后,对企业的年度报告,工商部门将进行抽查,如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
弄虚作假,工商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信息等,通报给
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超过三年未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的,工商管理机
关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